关于依法依规开展围棋活动的公告

2021-04-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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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为引导、规范围棋行业社会组织和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围棋活动,依据有关法律、法规,公告如下:

       

       一、中国围棋协会是经国家体育总局审查同意、民政部登记的唯一的全国性围棋社会团体。依据《体育法》的明确规定,受国家体育总局委托,中国围棋协会作为国家单项体育协会,“负责组织指导全国围棋运动的开展”,“管理全国围棋运动的普及与提高工作,代表中国参加国际围棋组织”。

       围棋行业社会团体的成立、名称和开展的活动,都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发的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。包括:各类社会团体应当经民政部门登记。“全国性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‘中国’‘全国’‘中华’等字样的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,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‘中国’‘全国’‘中华’等字样”。未经登记,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,“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,没收非法财产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构成犯罪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”

       

       二、围棋行业企业的成立、名称和开展的经营活动,都要严格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、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《公司法》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》《外国(地区)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相关规定。包括:境内、境外各类企业应当依法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。“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,企业名称不得冠以‘中国’‘中华’‘全国’‘国家’‘国际’等字样”。“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,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,由有权机关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,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、经济责任;触犯刑律的,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”

      

       三、全国围棋运动水平等级评定、认证、称号授予及相关管理职责属于中国围棋协会。《体育法》规定:“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管理该项运动的普及与提高工作”。国家体育总局党组批准的《中国围棋协会实体化改革实施方案》规定,中国围棋协会的业务职责包括:“制定围棋行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行业标准;全民围棋的开展和围棋普及推广的各项事务;围棋段级位和师资培训认证的各项事务;围棋竞技比赛、运动员注册和运动等级评定的各项事务;国家围棋队训练、管理、竞赛的各项事务;围棋文化建设、推广和媒体宣传的各项事务;围棋市场开发、科技研发、数据管理、资金筹措和产业发展的各项事务;代表国家参加国际围棋组织、国际围棋赛事、围棋对外推广和国际交往的各项事务。”

      本会依法依规,在上述业务职责范围内,制订发布了《中国围棋业余段位级位制及实施细则(试行)》等围棋行业管理文件,并将根据全国围棋运动的发展出台其他围棋行业管理文件。涉及围棋职业段位、业余段位和级位等全国围棋运动水平等级评定、认证和称号授予以及相关证书的管理与查询,国际级和国家级围棋赛事管理与服务等各类围棋行业管理服务业务,各相关单位均应依法依规有序开展。

      围棋行业社会组织、企业和个人开展涉围棋活动,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,认真执行本会依据法律、国家主管部门授权及协会章程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。如与本会法定职责及行业管理规定发生抵触,影响、损害行业秩序,本会视为侵权,并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。本公告相关内容已经民政部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部门审阅。

       特此公告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原文中国围棋协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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